喀什地区医保慢性病

二十六、慢性活动性肝炎

文章时间:2023/12/06 10:53:37 来源:

(一)鉴定标准

1.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6个月;

2.肝功异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水平:要求ALT持续升高多≥2XULN或胆红素异常增高);

3.HBV-DNA阳性;

4.在特殊情况下需进行肝组织活检提示炎症程度≥G2和(或)纤维化程度≥S2。

同时具备以上第1-3条或具备第4条的,既符合慢性活 动性肝炎慢性病鉴定标准。

(二)申报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

2.乙肝两对半检查单;

3.肝功能检查报告单;

4.HBV-DNA检查报告单;

5.必要时需提供肝脏病理检查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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