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线索,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具体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对象
本院管辖范围内所有科室、工作人员及与本院有供销、供货关系的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三、举报内容
医药领域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聚焦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接受医药领域各科室、各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与医院产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四、举报电话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0991-8560350,8561763,8568038;
喀什地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举报电话:0998-2950186;
地区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0998-2824608,2832060;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举报电话:0998-2970242。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五、举报邮箱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线索收集邮箱: xjwjw031@xj.gov.cn
地区卫生健康委举报邮箱:454825346@qq.com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举报邮箱:2859648061@qq.com
六、通信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12楼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办公室
邮政编码:844000
七、地区违纪款专户
账户名称:中共喀什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银行账号:860020212010107311178
开户银行: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银行行号:402894000044
温馨提示: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