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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丨关于公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文章时间:2023/08/16 12:33:38 来源: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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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线索,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具体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对象

本院管辖范围内所有科室、工作人员及与本院有供销、供货关系的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三、举报内容

医药领域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聚焦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接受医药领域各科室、各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与医院产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四、举报电话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0991-8560350,8561763,8568038;

喀什地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举报电话0998-2950186;

地区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0998-2824608,2832060;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举报电话:0998-2970242。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五、举报邮箱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线索收集邮箱: xjwjw031@xj.gov.cn

地区卫生健康委举报邮箱:454825346@qq.com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举报邮箱:2859648061@qq.com

六、通信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12楼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办公室

邮政编码:844000

七、地区违纪款专户

账户名称:中共喀什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银行账号:860020212010107311178

开户银行: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银行行号:402894000044

温馨提示: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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