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院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版)》的市场调节价“人体成分测定”和“精子DNA完整性检测”项目经过详细的成本测算,并报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备案,现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收费标准 |
1 |
人体成分测定 |
次 |
65 |
2 |
精子DNA完整性检测 |
次 |
500 |
特此公示,欢迎有需求的患者前来咨询和就诊。我院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凡对此项目的定价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科反映。
联系电话:0998-2962859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