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院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版)》的市场调节价“恒牙早期安氏II类错牙合功能矫治器治疗”项目经过详细的成本测算,并报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备案,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恒牙早期安氏II类错牙合功能矫治器治疗
计价单位:次
收费标准:5590元
除外内容:矫治器
特此公示,欢迎有需求的患者前来咨询和就诊。我院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凡对此项目的定价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科反映。
联系电话:0998-2962859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