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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

文章时间:2024/05/24 19:00:25 来源:

喀地一院住培基地现面向社会招收2024年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报名已经启动,期待优秀的你加入!


招收计划


(一)招收对象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资格条件规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非基地医院选派委托培养的人员。

(二)招收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具有报考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注: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且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能胜任住院医师培训工作和夜班工作;

5.符合招收简章及专业的其他条件,且无不符合招收条件情形的。

(三)不符合招收条件的人员

1.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2.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014版 )>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 ),不具备报考临床和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

3.正处于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含尚未通过结业考核);

4.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培不满三年者;

5.具有心理/精神疾病、躯体疾病正处于治疗期或其病情不适宜参加培训者;

6.有过损害、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行为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PS:毕业的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参加本次招收程序,由自治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培训基地参加培训。

(四)招收专业与人数

1.招收专业:报考口腔全科基地的应为口腔医学专业,其余专业应为临床医学专业(含二级/分支学科)。

2.招收人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含协同单位)拟对外招收住院医师80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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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24:00时。

2.报名方式:请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http://xjrct.xjyxonline.com/

具体操作指引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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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意事项:

(1)照片要求: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正立清晰,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 413* 626,大小为150-300K);

(2)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填报3个培训志愿(可选三家不同基地、不同专业),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填报培训专业应是在原单位从事的专业;

(3)报考人员须如实按要求填写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名人承担。在现场确认前,报考人员可修改网报信息。请报名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

(4)报考人员在住培管理平台上填写完报名表,点击提交后,请登录报名状态栏查看,如显示已报名,则报名成功。网上注册与填报志愿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可致电平台客服电话:400-780-2600;

(5)报考人员请务必实名制加入钉钉、微信、QQ交流群,及时关注群消息,招收有关具体安排将在群内通知(入群方式见“联系我们”)。

(二)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7月30日—31日10:00—19:30时

2.地点:国家级基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15层教室)

协同单位: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4层教学办公室1、克州人民医院3号楼12层临床医生技能培训中心、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 医技楼3楼科教科

3.提交以下资料:

(1)《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报后打印)一式二份;委托培养的单位人员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委派单位开具的委托培训介绍信。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成绩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学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

(4)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5)疆外院校毕业生,若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现场审核,请事先电话联系医院招收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可提交资料电子版压缩文件包。


考试招录


(一)考试安排与要求

医院统一组织招收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初试成绩及格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1.初试:考试内容为理论考试:医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重点考察考生的临床医学基础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和考生运用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临床/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方向为主。

2.复试:由报考的基地组织实施,包括以下部分:

(1)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临床基本技能操作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临床思维、体格检查、基本技能操作等;

(2)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态;临床思维、应变、表达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人文素养等,包括:学习和工作实践经历、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报考专业基本知识等。采取自我介绍及专家提问解答等方式。

3.考试时间:预计2024年8月1日至9日。

4.其他事项:

(1)考试过程中需遵守考场规则与纪律要求,不得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招收资格。

(2)考试确切的具体日期及地址,现场资格确认时另行通知,请关注本通知内的钉钉、微信群、QQ群消息,初审合格名单及考核具体安排等均在群内发布。

(二)录取

1.录取:根据考试结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原则,根据报考志愿顺序、考试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试结果以考试成绩为主,包括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且综合成绩应到达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进入录取环节。

2.调剂: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与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进行沟通、考核与调剂,如培训专业录取人数仍未达计划者经住培职能部门协调后将名额调剂给其他专业基地,优先向紧缺专业倾斜。调剂优先满足全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妇产科、临床病理科、精神科、重症医学科、检验医学科等紧缺专业。

3.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4.拟被录取人员须公示结束前提交体检结果、政审结果,体检要求在二级及以上甲等综合医院完成,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如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本次录取资格,并自未录取名单内依次递补或补招录考试。

5.确定录取名单后,进行网上录取,时间为:

第一志愿:2024年8月16日-17日

第二志愿:2024年8月18日

第三志愿:2024年8月19日

调剂:2024年8月20日-22日

6.凡被我院住培基地录取,因个人原因不报到者按恶意退培处理,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取消培训资格。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报名。

7.被录取人员收到通知后需在2024年8月23日前往基地医院报到,逾期2周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其参加培训资格。


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年限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36个月),专业学位硕、博士毕业可根据考评情况申请减免,减免时间最多减免1年。

2.3年内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要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培训与考核要求

1.2024年8月23日进入基地接受入院教育(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培训内容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执行,以六大核心胜任力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思想、业务、作风三过硬,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3.住院医师在培期间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过程考核(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等)合格并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后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核。

4.培训期间或结业后,住院医师可申请高等医学院校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教育,完成相关学习内容并达到同等学力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具体要求按照高等医学院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5.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健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学员待遇


(一)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无需缴纳培养费用,延期培训、重新参加培训者费用个人承担。

(二)人事管理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与医院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合同,参照医院同等条件聘用人员购买基本社会保险,个人支付部分从补助中代为扣除;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管,个人支付费用。培训结束后依法终止并自主择业,住培期间综合表现优秀者可择优留院录用;培训期满,努力为符合结业条件的学员提供就业指导、向有关医院推荐就业。

2.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含定向培养的全科医生)、委托培养单位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培训结束后返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三)学员待遇

1.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按规定考核发放财政补助、生活补助、规培绩效等。根据学历、培训年度、是否紧缺专业及是否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及级别等核算,待遇6.5-12.5万/年,包括财政补助、配套补助(工资)及购买的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等,不含规培绩效。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住培基地每月固定补助现行发放标准(财政补助、医院配套生活补助):

培训第1年,本科毕业生非紧缺专业4680元/月、紧缺专业5050元/月,硕士毕业生7400元/月、紧缺专业7770元/月。

培训第2-3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国家线)并注册在本院的本科毕业生非紧缺专业6520元/月、紧缺专业6890元/月,硕士毕业生非紧缺专业8940元/月、紧缺专业9300元/月。

PS:协同单位待遇及其他安排详询各相关单位联系人。

2.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基本工资及福利由原单位发放,培训基地考核发放财政补助、规培绩效等。

3.培训基地为符合住宿条件的住院医师免费提供住宿,宿舍满员无法提供住宿者予以住宿补贴。

4.延期培训、重新入培者不享受以上待遇,所有费用个人承担。

5.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违约违规情况处理

1.被查实在培训招录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培训资格,按违约处理,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退还各项培训补助。

2.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按国家规定,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退还各项培训补助。

3.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如个人强烈要求报考等要求终止培训者,需按规定程序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退还培训期间享受的各项补助(工资)。


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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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34年,现拥有中心院区、疏附广州新城院区以及疏附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喀什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东城院区(妇女儿童疾病救治中心)四个院区,编制床位3000张,已经形成“一体两翼 一院四区 一研究院”的发展格局,是一家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三级甲等医院。

近年来,医院在广东“组团式”医疗援疆的大力助推下,医院医教研管全面提升,现为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儿科、感染科、呼吸科),现有14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骨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艾滋病、临床护理专业、感染病科、检验科、普外科、神经内科、肾病科、医学影像科、肿瘤科),1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13年南疆首个医学博士后工作站落户我院,并五年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2024年备案成功;建成了喀什·广东科技创新信息中心,新疆人工智能影像辅助诊断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疆感染性疾病(结核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喀什站”,“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喀什站”;同时成为国家呼吸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感染性疾病(结核病)临床研究中心分中心,是喀什地区肿瘤研究所,目前正在筹建新疆细胞治疗工程研究中心;医院还成功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资格认证,心血管内科、肿瘤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等15个专业备案,成为全疆第一家拥有GCP资格的地州综合医院。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教学资源丰富,是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新疆第二医学院等多所疆内外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教学/实习基地,承担多所院校的实习带教任务;与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成功共建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并与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人;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现占地面积4000多平方米,教学设备设施可满足临床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需求,2024年正式通过评审成为临床类别、口腔类别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是自治区最早开展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培训基地之一,始终为住院医师提供一流的教学资源和培养条件。现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0个: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神经内科、精神科、麻醉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骨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全科、康复医学科、放射肿瘤科、放射科、检验医学科、临床病理科、超声医学科;现有3家住培协同单位——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协同专业13个)、克州人民医院(协同专业8个)、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协同专业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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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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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布老师 雪老师 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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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991-230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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