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非强检设备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XBZJ-CG2024-031(1)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七、预算总金额:92533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田理(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于志强,张春霞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明璋
联系电话:19190009309
传真:
地址: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曹林岚
联系电话:0998-2962911
传真:
地址: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BZJ-CG2024-027(2)
二、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海南医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三叶东路海口市邮政局农垦宿舍区B栋305房 |
报价:2588000(元) |
92.91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2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内窥镜4K荧光摄像系统 |
DPM |
2 |
385000 |
4CMOS个,图像的色彩还原性更高,更真实,可同时接收白光(RGB分量)和近红外光 |
2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4K荧光 |
DPM |
2 |
228000 |
7英寸触控屏设计、可视化操作更便捷,可在触控屏上实现科室选择、白平衡、录像、保存图片、血管增强、荧光增强、图像放大、图像翻转、图像冻结等功能 |
3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内窥镜用冷光源 |
DPM |
2 |
186000 |
双光源设计,具有可见光和近红外光两种光谱 |
4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气腹机 |
DPM |
2 |
37000 |
40升气腹机 |
5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高通量导光束 |
DPM |
2 |
10000 |
4.8mm导光束 |
6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4K荧光腹腔内窥镜 |
奥 美 克 |
4 |
50000 |
10mm腹腔镜 |
7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小儿腹腔内窥镜 |
予 光 医 疗 |
4 |
21000 |
5.5mm腹腔镜 |
8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32寸显示器 |
海 信 |
2 |
75000 |
32寸液晶显示器 |
9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高端专业医用台车 |
DPM |
2 |
8000 |
内窥镜专用台车 |
10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高频电刀 |
麦迪康维 |
2 |
48000 |
CM-350A高频电刀,高速精准的输出功率,无焦精确切割。 |
11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手术器械 |
天松 |
2 |
35000 |
腹腔镜手术器械与腹腔镜配套用于腹腔手术。 |
12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低温等离子体多功能手术系统 |
美创卓尔 |
1 |
250000 |
主机一体化,LED液晶显示屏,汽化切割、消融凝血、消融定时;功率≤350W。工作档位10档可调,时间从0-99秒可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春华,惠志亮,米尔阿迪力江·买买提(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郭丽艳,罗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为参考,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一标项(包)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97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0998-296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座13楼23室
联系方式:19190009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璋
电话:19190009309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HD-(GK)2024-03-01-02号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850000
最高限价(元):2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一包
数量:9
预算金额(元):28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高端麻醉机(带监护仪);普通麻醉机(带监护仪);车载呼吸机。(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需安装的安装完成、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医院使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0998-296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天缘国际酒店院内综合办公楼3楼303室
联系方式:16699780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羿小玲
电话:166997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