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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课堂》第四十五课

文章时间:2024/04/27 19:05:59 来源: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官网

问:一对夫妻为琐事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于是一起到民政局办理,如何避免冲动离婚?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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