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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疏附广州新城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文章时间:2019/05/22 23:53:55 来源:

一、招标项目编号:1941xzj073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总预算:42,868,775.00元,其中第一包22,880,000.00元,第二包19,988,775.00元,明细见下表:

标项序号

标项分包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元)

单位

备注

1

第一包

16排CT

2

3800000

2

第一包

移动DR

1

1780000

3

第一包

DR

1

1800000

4

第一包

心脏B超

1

2600000

进口

5

第一包

腹部B超

1

2300000

进口

6

第一包

产前筛查超声

1

2800000

进口

7

第一包

腹部B超

1

1000000

8

第一包

腹部B超

1

1000000

9

第一包

腹部B超

2

1000000

10

第二包

血管造影机

1

8000000

进口

11

第二包

制氧机

2

1300000

12

第二包

负压系统、设备带、呼叫系统

237

2775

13

第二包

十二导心电图机

6

50000

14

第二包

监护仪

36

23000

15

第二包

高端监护仪

12

60000

16

第二包

有创呼吸机

2

200000

17

第二包

无创呼吸机

5

120000

18

第二包

病床、棕垫、床头柜

237

3300

19

第二包

辅助设备

1

2000000

详情见辅助设备清单

20

第二包

康复设备

1

3101000

详情见康复设备清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5-22 至2019-06-06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部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

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第4项”要求的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3 11:00:00

七、投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开标会议室(工人文化宫旁)

八、开标时间:2019-06-13 11:00:00

九、开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开标会议室(工人文化宫旁)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疏附广州新城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40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107673584569

网银、电汇

请备注项目简称

2

疏附广州新城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35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107673584569

网银、电汇

请备注项目简称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招标文件)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洁

联系电话:0991-8852232

传真:0991-885223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2、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丁芸

联系电话:0998-2962911

地址: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地区采购办

联系人:瓦热斯江

监督投诉电话:0998-259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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