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贪为宝
人生在世,谁能没有所欲之物与所厌之事,懂得取舍,至关重要。
春秋时期,宋国有一个大夫子罕,一日有一人怀揣宝玉叩响了子罕宅门。献玉之人告诉子罕,上门之前,已经请过治玉之人看过,说这是难得的玉石,故而才敢将它献给您。
面对别人献上的宝玉,子罕说:“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子罕以不贪为宝,若是收下了宝玉,便是贪财,便丧失了自己最珍重的廉洁品质,如此“自毁长城”的行为,子罕断不愿为。
献玉之人知子罕不会收下宝玉,提出了另一个要求,说自己怀揣宝玉走在路上很不安全,恐有杀身之祸,将宝玉献给子罕,实是为自己讨一条生路。子罕将他安顿在自己所居的乡里,确保其人身安全,请治玉之人琢磨玉石,卖了个好价钱后,让献玉之人带着这笔钱回家。
子罕以不贪为宝的故事,记载于《左传·襄公十五年》。后来,西汉的大学者刘向编纂了一部历史故事集《新序》,在“义士”篇中,收录了子罕的这个故事,还增加了一段《左传》中没有的评论。
子罕的这则故事在宋国妇孺皆知,宋国一位长者对此评价,“子罕非无宝也,所宝者异也”,如果将金子和美食拿给小朋友选,小朋友会选好吃的;如果将和氏璧与百两金拿给粗鄙之人选,粗鄙之人必会选百两金;如果将和氏璧和“道德之至言”让贤能之人选,贤能之人必会选“道德之至言”。长者总结道“其知弥精,其取弥精;其知弥觕(粗糙之意),其取弥觕”。一个人的智慧越大,就越懂得何者该取、何者该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以事物之精华来丰厚自己的道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