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病史和用药记录;
2.类风湿三项和抗环瓜氨酸多肽抗体阳性,并排除其他 疾病引起的关节症状;
3.晨僵每天持续1小时以上,至少持续6周;
4.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关节肿胀,至少持续6周;
5.腕、掌指、近指关节肿胀,至少持续6周;
6.对称性关节肿胀,至少持续6周;
7.有皮下类风湿结节;
8.血沉或C反应蛋白高于正常值;
9.X线检查(至少有骨质疏松及关节间隙狭窄);
10.B超检查有关节滑膜炎改变;
11.MRI查有关节骨髓水肿改变。
在具备第1、2条的基础上,同时具备第3-6条中任意 三条和第7-11条中一条及以上的,既符合类风湿性关节炎 慢性病鉴定标准。
(二)申报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含半年及以上病史和用药记录;
2.类风湿三项检查报告单;
3.抗环瓜氨酸多肽抗体检查报告单;
4.红细胞沉降率检查报告单;
5.上述鉴定标准中相应的影像检查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