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标准
1.半年及以上肾炎病史和治疗用药;有肾穿活检病理明 确诊断的无须提供病史及用药记录。
2.尿液化验异常(尿蛋白+-++++,24小时尿蛋白定量>lg, 肉眼血尿或镜下血尿,多形型尿红细胞>0.8万/ml、或伴管 型屎),尿酶异常(包括尿nNAG酶、尿β2-微球蛋白、尿(α2-微球蛋白、尿视黄结合蛋白);
3.经肾穿刺活检术,明确肾脏病理诊断。
同时具备以上第1、2条或具备第3条的,既符合慢性 肾炎慢性病鉴定标准。
(二)申报资料
1.近半年病史资料,半年及以上肾炎病史和治疗用药; 有肾穿活检病理明确诊断的无须提供病史及用药记录。
2.尿常规、尿蛋白定量检查报告单;
3.肾功能检查报告单;
4.肾穿刺活检病理报告单。